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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规范早知道】
政策法规专栏来源:发布时间:2022-09-27

1、是否有公募基金行业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的规范?

有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修正)》《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对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的廉洁从业要求。另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等对此也有所提及。

2、那具体与普通基金投资者有关的规定有什么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22年修正)》规定:

第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依法合理营销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直接或者间接以第九条所列形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

(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三)以诱导客户从事不必要交易、使用客户受托资产进行不必要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

(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三条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不得以下列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协助客户通过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资料、代持等方式,向不满足适当性要求或合格投资者要求的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二)安排向特定客户销售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三)以所在机构名义或者以所在机构员工身份,销售未经机构核准销售的金融产品;

(四)窃取或者泄露本机构及合作机构的内部信息、客户信息等未公开信息;

(五)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投资交易业务过程中,不得以下列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二)侵占或者挪用受托资产;

(三)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账户之间输送利益;

(四)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进行交易;

(五)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持券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影响证券、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价格、交易量;

(六)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

(七)滥用交易佣金分配权利,向租用交易席位的证券、期货公司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输送利益;

(八)代表投资组合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过程中,不按照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投票;

(九)直接或间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

(十)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业务过程中,不得以下列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以及基金收益的分配过程中违规给予部分客户特殊优待;

(二)串通相关方进行明显偏离公允价值的估值核算,并从中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未经基金管理人授权,泄露或者使用所服务的基金产品数据、产品组合信息、交易信息、客户信息等;

(四)协助基金管理人制作虚假材料或者披露虚假信息;

(五)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  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廉洁从业底线,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扰或者唆使、协助他人干扰自律管理工作:

(一)以不正当方式影响自律管理决定;

(二)以不正当方式影响自律管理工作安排;

(三)以不正当方式获取自律管理内部信息;

(四)协助利益关系人,拒绝、干扰、阻碍或者不配合协会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自律管理职能;

(五)其他干扰者自律管理工作的情形。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应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